公示公告

徐圩新区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实训演练场地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15 00:00:00 点击量:31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江苏方洋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本招标项目 徐圩新区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实训演练场地设计 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位于云湖南路以南、云七路以东区域。 

  2.2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服务、项目投资估算及概算编制,详见任务书。 

  2.3招标控制价:88万元 

  2.4工期要求:45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项目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4.2 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4.3 相关资质:投标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4.4业绩要求:设计单位承接过消防训练基地总占地面积不小于20000m2或消防类训练设施专项设计或化工工程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m2的设计业绩至少两项(须提供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如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无法体现其业绩,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5 其他要求 

  ●企业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竞争性磋商)项目中同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9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提供演示讲解,每家投标人的讲解时间不超过60分钟,磋商现场提供VGA/HDMI接口的投影仪,无网络环境,讲解所需计算机由供应商自备。

4. 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715日至 2019  723日;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获取;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http://bids.hongaojs.com/”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31日上午9: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管委会大楼)404室(视具体情况确定)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5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置业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9室 

      联系人:江  

        话: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联系人:王    

    话:0518-82256052  

    箱:1342580467@qq.com 

                                                                    日    期: 2019 年7月15